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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联邦法院一纸判决将助北极熊得到全面的保护

法院裁决政府澄清拒绝将北极熊列入“濒危”物种的理由

美国联邦法院法官11月4日下令内政部重新考虑其2008年做出的不提供北极熊《濒危物种法案》下最完整的保护的决定。该裁决是回应由生物多样性中心,NRDC(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)和绿色和平联合提起的诉讼。诉讼要求为北极熊提供更多的保护,因为该物种已受到全球变暖的严重威胁。
2008年,作为对来自这三个环保团体的请愿书的回应,布什政府仅将北极熊列入“受威胁”(threatened)的物种,而不是在《濒危物种法案》下能获得更多保护的“濒危”(endangered)物种。政府颁布的一项特别规定让“温室气体”在涉及“受威胁”的物种的保护问题上免受《濒危物种法案》的条例的管制。但如果涉及“濒危”物种,则“温室气体”不享有任何豁免。然而,众所周知,温室气体正是对北极熊的生存造成威胁的罪魁祸首。所以这三家环保团体随即提起诉讼,指出北极熊应列为“濒危”,而不仅仅是“受威胁。”内政部的解释称,尽管北极熊有可能在本世纪中叶灭绝,但它仍不能属于“濒危”,因为它的灭绝并非“指日可待”。
在11月4日的法庭裁决中,美国地方法院法官Emmet Sullivan否决了内政部的这一说法,并下令内政部在对北极熊的濒危等级划分问题上重新考虑其对“濒危”的定义。
“我们深信,任何对‘’濒危’物种的合理定义都应包括北极熊,”NRDC土地及野生生物保护项目主任Andrew Wetzler说。“气候变化是一列迎面驶来的火车,而北极熊正被绑在铁轨上。如果没有人在这紧要关头给它们松绑,那么,无论这列火车行驶的快慢,北极熊都将面临灭顶之灾。”
绿色和平宣传副总监Dan Howells 说:“保护北极熊的家也是保护我们自己不受气候变化带来的危险。而最好的保护办法就是承认气候变化的巨大危险并采取行动。奥巴马政府可以按这个方向采取保护行动,给予北极熊它们应得的保护待遇,就是按这个方向行动的明智之举。”
全球气候变暖对北极地区的影响远远高于世界其它地区,这种影响来得更迅速、更猛烈。海上冰层是北极熊的生存所依,而全球变暖正让海冰消失。海冰对北极熊捕猎海豹、繁殖、长途迁徙及在某些情况下建立巢穴、抚养幼崽都至关重要。冰层的急速消失已经造成北极熊的饥饿、溺水和种群数量骤降问题。如果目前的温室气体过量排放的趋势继续下去,科学家预测,到2050年,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北极熊将消失,这包括阿拉斯加的全部北极熊。而个别幸存的北极熊也逃不过到本世纪末灭绝的命运。
Sullivan法官下令内政部重新考虑其2008年的决定和并于2010年12月23日之前提交对法院的判决的回应。同时,Sullivan法官还选定2011年2月23日举行听证会,来研究内政部的回应及这个案件中的提出的其它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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